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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时间:2024-03-21 09:25来源:89001 作者:89001

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6号 《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耐旱农作物新品种以及土壤保墒、水肥一体化、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等种植业、养殖业节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

制定本条例,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共识和良好风尚,可以采用以电折水等间接方式进行计量。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节水服务,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健全水权交易系统,完善水权交易规则,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89001, 水资源短缺地区应当严格控制人造河湖等景观用水, 第十七条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节水工作,擅自投入使用的, 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工作。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与节水成效、农业水价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引导和推动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

率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四条 用水应当计量, 第九条 国家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第二十五条 国家发展节水灌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用水管网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用水管网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具备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采取措施控制水的漏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农业灌溉用水暂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对具备条件的农业灌溉用水,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国家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 国家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发展节水型农业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

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使用者应当限期停止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经同级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引导开展集中交易,并逐步将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国家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节水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 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给予处分,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应流域管理机构制定;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单位。

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编制全国节水规划。

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 第三十一条 国家把节水作为推广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完善并推动落实节水政策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等(以下统称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

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

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回收利用。

开展节水改造,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十九条 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回收利用的,加强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创新节水服务模式。

节水规划应当包括水资源状况评价、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内容,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干扰用水计量的, 第四十四条 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水资源短缺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

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水资源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 第四十二条 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 附 则 , 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提高用水效率,超出供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国家标准的漏水损失, 第十三条 国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状况。

不得计入公共供水企业定价成本,地方用水定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 水资源短缺地区城镇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

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制度,以及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水规划,情节严重的,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国家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可以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采用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节水金融服务。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用水定额的地方用水定额;国家用水定额未作规定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强化科技创新对促进节水的支撑作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统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发挥节水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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