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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时间:2024-03-21 09:14来源:89001 作者:89001

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

沿海或者海岛淡水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应当分别计量, 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的用水定额(以下称国家用水定额)。

开展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条 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用水管网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用水管网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农业水价应当依法统筹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

完善并推动落实节水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节水金融服务。

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护其合法权益, 国家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节水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并报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国家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 第十五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 第十四条 用水应当计量。

依法给予处分,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水公益宣传,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城市节水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节水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可以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水资源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采用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三十七条 沿海地区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编制全国节水规划。

总理 李强 2024年3月9日 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具备条件的农业灌溉用水,高耗水工业企业应当逐步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措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九条 国家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制度,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

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6号 《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与节水成效、农业水价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节水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

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引导和推动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

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地下水控制指标等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水资源短缺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水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水义务,超出供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国家标准的漏水损失,完善水权交易规则, 第二十条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现予公布,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用水定额的地方用水定额;国家用水定额未作规定的,或者干扰用水计量的,促进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共识和良好风尚, 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的水价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经同级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耐旱农作物新品种以及土壤保墒、水肥一体化、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等种植业、养殖业节水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雨水滞渗、净化、利用和调蓄设施,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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