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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5-06-06 03:31来源:89001 作者:8900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国务院 2025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国中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林 涛 国务院副秘书长 康 义 国家统计局局长 刘苏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其超 财政部副部长 江文胜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成 员:胡和平 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牛一兵 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副主任 祝卫东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 王志忠 公安部副部长、国家移民局局长 胡海峰 民政部副部长 吴言军 司法部副部长 吴秀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庄少勤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朱程清 水利部副部长 邓志勇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 董 昕 广电总局副局长 盛来运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肖炎舜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卞志刚 国家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闫 振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 李游华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普查任务完成后,89001,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确保普查数据安全,要充分发挥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普查工作流程,未经批准。

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创新手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负责组织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查清设施农业状况,按时拨付,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到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重点,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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