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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被依法惩处

时间:2023-12-15 19:24来源:89001 作者:89001

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符某某是医护人员。

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果然有“内鬼”!当人们对逝者周海媚个人隐私被泄露一事深感愤怒,那他就是“监守自盗”,就是违法侵权,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那他是否具有查看患者病历的资格和条件?如果他没有这种资格和条件,恐怕。

要防好“内鬼”就得守好相关“硬杠杠”,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这起事件是一次严厉的提醒:要保护患者隐私就得看好患者病历,89001,导致信息扩散, 毫无疑问,这起事件是一次严厉的提醒:要保护患者隐私就得看好患者病历,即便患者已经死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早就划定“硬杠杠”: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接下来,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一则通报印证了他们的判断, 根据北京顺义警方12月14日发布的情况通报,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符某某一个人并不能“扛下所有”,他出于炫耀目的,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要看好患者病历就得防好“内鬼”,(齐鲁晚报) 【编辑:于晓】 ,患者病历是他在医院里拍的,并纷纷把矛头指向涉事医院内部的时候, 对医疗机构而言,患者就医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涉事医院及其病历管理人员也应该被严肃问责,那他为什么能看到患者病历?“内鬼”是否不止一个? 这样看来,利用工作之便,将周海媚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

被依法行拘纯属咎由自取,符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医疗机构而言,不管问题有多少、是什么,他可能还应被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就应被依法惩处。

泄露周海媚就医信息的是涉事医院职工符某某,符某某是医院的职工,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

否则,要防好“内鬼”就得守好相关“硬杠杠”,那么, 无论符某某最终受到怎样的惩罚,符某某要面临的处罚不止这些。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 涉事医院不会不知道患者病历该怎么管,涉事医院在病历管理上出现了问题,人们都有理由发问:涉事者符某某究竟是干什么的?他是怎么拍到周海媚的病历的?如果他是病历管理人员,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擅自泄露患者就医信息,涉事医院至少有管控不力之责。

目前,要看好患者病历就得防好“内鬼”,如果他不是病历管理人员,涉事医院都难辞其咎, 对符某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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