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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原局长秦剑平一审获刑15年半

时间:2024-01-02 20:45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谋取不正当利益, 【编辑:于晓】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5万余元,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万余元。

中新网1月2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秦剑平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徇私枉法一案。

被告人秦剑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告人秦剑平利用担任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鉴于秦剑平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以及全部徇私枉法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大部分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能够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三十万元;对秦剑平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2018年至2020年,2023年12月29日,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秦剑平利用曾担任泰州市公安局局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对被告人秦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89001,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秦剑平在担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在案件处理、债券发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

2014年6月至9月,。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协调、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南通市副市长、南通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上缴国库,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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