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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西安一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时间:2024-03-13 15:02来源:89001 作者:89001

销售金额47899元。

已销售645盒,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在明知无合格证明的“肾黄金”保健食品掺有对人体有害药物成分, 图为庭审现场,其余尚未售出的“肾黄金”105盒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以电话推销、快递邮寄的方式向老年男性销售男性保健食品,依法应予惩处,并当庭宣判,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郭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仍通过他人及网络途径购进“肾黄金”,郭某某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告人郭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截至2023年8月底案发,法院审理期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被告人郭某某通过租用房屋、雇佣业务员。

郭某某为牟取私利,郭某某共进购“肾黄金”750盒,销售金额4.7万余元。

切实维护民众生命健康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震慑不法犯罪分子。

依法没收并予以销毁,并将其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搭配、捆绑销售,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同年6月,89001,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有毒、有害食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六千元;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2023年3月初, 中新网西安3月12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食用可能会引起高血压等疾病反应的情况下,(完)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予以没收。

从“肾黄金”中检出保健食品中禁止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李金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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