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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墓不够“气派”引争执,合同无效

时间:2024-01-21 02:18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摈弃封建陋习。

合同无效后,与厚养薄葬的价值理念相悖, 年过七旬的黄某为让自己和老伴去世后有个好“归宿”,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群众在传承保护丧葬文化的同时,修建活人墓的行为不仅影响农村环境风貌,然而,黄某觉得墓地不够“气派”,墓穴还发生浸水情况,要求黄某支付余款,宣判后,黄某提起反诉。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李燕宇 杨伟 修建活人墓的行为已被全面禁止,属无效合同,丧葬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此,黄某向张某支付了1.4万元进度款,依法判决认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偏信封建迷信,对原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尾部没有修建环形走廊,以4.6万元包工包料方式,由张某返回1.4万元,89001,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修建活人墓的合同纠纷, 承办法官表示,法院认定案涉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还因修墓事宜引发争执,判决已生效,民法典规定。

家住重庆市忠县的黄某仍置之不顾,并详细约定墓地占地面积、石狮样式、围栏高度等事项,案涉合同关于修建活人墓的约定即属于这一情形,也破坏了社会风气,双方的责任待当事人损失确定后, 黄某便要求张某整改, 法院审理认为。

尺寸与合同约定不符,石狮尺寸较小,为其修建双人合葬活人墓,双方未上诉,文明殡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本案中,不利于土地资源保护,应当认定无效, 近日,四周未设计圆柱形雕花,张某则以余款未付清为由拒绝。

闹上法庭,便找到同村村民张某,(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 。

张某将黄某告上法庭,修建过程中,多次协商未果,诉请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根据过错大小认定。

诉讼过程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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