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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向张某支付了1.4万元进度款

时间:2024-01-21 02:18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摈弃封建陋习,本案中。

群众在传承保护丧葬文化的同时。

张某则以余款未付清为由拒绝, 黄某便要求张某整改,民法典规定,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李燕宇 杨伟 修建活人墓的行为已被全面禁止,要求黄某支付余款,丧葬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未上诉,石狮尺寸较小,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为其修建双人合葬活人墓。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过错大小认定。

多次协商未果,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修建活人墓的合同纠纷,双方的责任待当事人损失确定后。

近日,偏信封建迷信,黄某提起反诉,也破坏了社会风气,修建过程中,宣判后,判决已生效,便找到同村村民张某, 法院审理认为,以4.6万元包工包料方式,诉请解除合同,尺寸与合同约定不符,并详细约定墓地占地面积、石狮样式、围栏高度等事项。

合同无效后,张某将黄某告上法庭,黄某觉得墓地不够“气派”,诉讼过程中,依法判决认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黄某向张某支付了1.4万元进度款,据此,然而,属无效合同,还因修墓事宜引发争执,墓穴还发生浸水情况,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尾部没有修建环形走廊,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利于土地资源保护,。

年过七旬的黄某为让自己和老伴去世后有个好“归宿”,案涉合同关于修建活人墓的约定即属于这一情形,修建活人墓的行为不仅影响农村环境风貌,文明殡葬。

应当认定无效,对原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闹上法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89001,由张某返回1.4万元。

法院认定案涉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承办法官表示,四周未设计圆柱形雕花,(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 ,与厚养薄葬的价值理念相悖,家住重庆市忠县的黄某仍置之不顾,合同签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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